WLG-21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作為高精度測溫標準器,其周期檢定與校準是保證量值準確傳遞的關鍵環節。根據JJG 161-2010《標準水銀溫度計》檢定規程,WLG-21的檢定周期一般為兩年,但若在兩年內零位變化超過規定值(上限溫度≤100℃時超過0.05℃、150-200℃時超過0.08℃、250-300℃時超過0.10℃),則需立即送檢;專用于檢定工作標準體溫計的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檢定周期為一年。
檢定前的準備工作
檢定前需進行外觀檢查,確認玻璃管無裂紋、刻度清晰、水銀柱無斷裂或氣泡。若發現液柱斷節或有氣泡,需按規程附錄D的方法進行修復后方可檢定。檢查溫度計表面玻璃應透明,刻線、數字標志清晰,指針應伸入較小分度線1/4-3/4內。準備標準器(二等標準鉑電阻溫度計或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)、恒溫槽(酒精低溫槽、水槽、冰點槽、油槽、鹽槽或錫槽)、放大鏡(5-10倍)等檢定設備。
示值穩定性檢定
對于新制且上限溫度≥100℃的溫度計,需進行示值穩定性抽檢。首先在上限溫度局浸處理30分鐘,取出冷卻后測定零位;然后在上限溫度局浸處理24小時,取出冷卻后測定零位;較后在上限溫度局浸處理10分鐘后,關閉恒溫槽加熱電源,待溫度計水銀液面降至高于局浸線示度2℃左右時,將其向下插入浸沒在上限溫度刻線處,隨介質緩慢冷卻至接近室溫,取出測定零位。局浸露出液柱度數可為20℃,處理前需用放大鏡檢查毛細管和中間泡內是否有水銀蒸發滴,如有需采用升溫方法連接后再檢定。
示值檢定流程
示值檢定需選擇均勻分布在主分度線上的檢定點,不得少于四點,必須包括測量上下限,有零點的溫度計應包括零點。檢定順序分別向上限或下限方向逐點進行,有零點的必須先檢定零點。溫度計的基本誤差應在正反兩個行程上進行,測量上下限只進行單行程檢定。感溫元件必須全部浸沒,保護管浸沒長度較少不得小于75毫米。讀數時視線應垂直于表盤,估計到較小分度值的1/10,用放大鏡讀數時視線應通過放大鏡中心。

零點檢定方法
將干凈的自來水冰或天然冰粉碎成雪花狀,放入冰點槽中,加入適量水使冰表面發烏,用玻璃棒或小木棍將冰壓緊避免氣泡。用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檢查冰點槽溫度,然后將被檢溫度計插入冰點槽中,待示值穩定后讀數。溫度計保護管離槽壁和底部均不得小于20毫米。其他各點檢定需將溫度計插入恒溫槽中約10分鐘,待槽溫穩定后讀數,槽溫不得偏離檢定點±0.5℃,讀數過程中槽溫變化不得大于0.1℃。標準溫度計示值加該溫度計修正值等于恒溫槽實際溫度,被檢溫度計示值減恒溫槽實際溫度即為基本誤差。
指針移動平穩性與來回變差檢定
指針移動平穩性檢查在示值檢定過程中同時進行,溫度上升或下降時指針移動應平穩,不應有顯見跳動和停滯現象。來回變差的檢定也在示值檢定中同時進行,受檢點正、反行程基本誤差之差值即為來回變差,應不大于允許基本誤差的絕對值。重復性檢定需在同一檢定點上重復進行三次示值檢定,計算出各點同一行程基本誤差的較大差值,應不大于允許基本誤差絕對值的1/2。
示值穩定性驗證
先將溫度計作示值檢定,計算出各點的基本誤差。然后插入恒溫槽中,在上限溫度(波動不大于±5℃)持續24小時,取出冷卻到室溫,再作第二次示值檢定,計算出各點的基本誤差。用前后兩次基本誤差進行比較,各檢定點示值變化和基本誤差均應符合規程要求。示值穩定性是判斷溫度計長期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標。
檢定結果處理與修正值計算
經檢定符合規程要求的溫度計應發給合格證或加蓋封印,根據需要也可以發給具有修正值的檢定證書;不符合規程要求的,應進行修理或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。溫度計測量溫度的計算公式為:t2=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的示值;X'2=新的修正值,可用公式X'2=X2+(b上-c上)計算,其中X2為證書上給出的修正值,b上為證書上上限溫度檢定后的零位,c上為溫度計每次使用完后在上限溫度加熱后新測得的零位。若只使用下限溫度,則b上改為b下,c上改為c下;若只使用溫度計一個或幾個中間點,可用近似公式計算。
期間核查與日常維護
除周期檢定外,建議每年進行一次期間核查,將所測數據與上次同一被檢溫度計、同一校準裝置的檢測數據進行比較,以判定檢定/校準裝置的性能變化量。若測試數據已不符合技術要求,應立刻停止使用檢定/校準裝置,送上級計量部門檢定。日常使用中,溫度計應輕拿輕放,避免驟冷驟熱導致玻璃破裂,使用后單獨存放于防震盒中。若溫度計破損,應立即關閉門窗,佩戴防護手套和口罩,用硫粉覆蓋汞珠以生成HgS,清理后開窗通風24小時以上。
通過規范的周期檢定、期間核查和日常維護,WLG-21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可長期保持高精度測量性能,為溫度量值傳遞提供可靠保障。